“上世纪80年代我国提高法定婚龄,这是当时特定社会环境下、由计划生育政策引起的,那么现在社会条件发生变化了,政策鼓励生育了,为什么不让法定婚龄回归到原本呢?”薛宁兰说。
“因此我希望从法律层面上,赋予年轻人和婴幼儿更多的权益,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。本意并非一部分朋友所理解的,让大家18岁都去结婚。”黄细花写道。
薛宁兰曾在文中介绍,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》执行机构——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指出:“一些国家规定了男女不同的最低结婚年龄。这种规定不正确地假定,妇女的心智发展速度与男子不同,或者她们结婚时的生理和心智发展无关紧要,这些规定应予废除。”《揉自己的痘痘手法图》 从历史上来看,虽然我国在不同时期都设置有或高或低的“婚龄”以发挥调控作用,但真正影响人们婚育选择的,仍然是一定经济发展水平下对美好生活的不同构想。
在这个过程中,我国的生育政策也由“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、符合条件的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”逐渐放宽——2013年底“单独二孩”放开;2021年5月放开“三孩”。
其后,2019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审议时,“是否应降低男女法定婚龄”这一立法议题成为网络热议的焦点。事实上,次年颁布的《民法典》并未对法定婚龄做出调整,不过近三年来,依然有法学学者接连发文呼吁“下调法定婚龄”。/p>